自治县

中国的一种行政区划

自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所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行政地位与普通的相同,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自治县与一般县相比具有更多权限。2003年末中国大陆共有117个民族自治县。[1]

自治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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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2][3]

已撤销或更改的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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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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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在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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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列不包括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所辖的同自治民族人口占多数的地级行政区,人口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为准。[4]


县级行政区 建立年份 省区 汉族百分比 少数民族(1) 百分比 少数民族(2) 百分比 少数民族(3) 百分比 总人口
凤城市
北宁市
永定区
武陵源区
桑植县
古城区
东方市
黔江区

民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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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虽然名称冠有少数民族称谓,但在民政部统计中均视作市辖区,不是一种单列的行政区划。

县级行政区 建立年份 省区 地级行政区 汉族百分比 少数民族(1) 百分比 少数民族(2) 百分比 少数民族(3) 百分比 总人口
管城回族区 回族 4.0
瀍河回族区 回族 16.7
顺河回族区 回族 10.7
回民区 回族 2.3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达斡尔族 7.0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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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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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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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黄宏. 《公务员法》刚修订 6月1日施行 有两段话最易被忽略. js.zjol.com.cn. 浙江在线. 2019-01-02 [2020-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2. ^ BJreview.com: "Regional Autonomy for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3. ^ 郑彦卿. 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实践——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发展历程、辉煌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9-04-16 [2020-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4. ^ 国家统计局-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2020-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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