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学中,良序定理(英语:Well-ordering theorem),或称 Zermelo 定理,表示“所有集合都可以被良排序”。一集合 被一个严格全序良排序,如若对任意 之非空子集,在该序关系下均蕴含一个最大元。所有与选择公理等价之命题,良序定理同 Zorn 引理 乃最重要的两个陈述。该定理相当重要,超限归纳法借由该定理方可作用于任意集合。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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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托尔认为良序定理是“思维的基本原理”。但是多数数学家发现,想找如实数集合   这样的良序集合较为困难。在1904年朱利叶斯·科尼格英语Julius König声称已经证明了这种良序不能存在。几周之后,费利克斯·豪斯多夫在他的证明中发现了一个错误。接着恩斯特·策梅洛引入了“无可非议”的选择公理,以证明良序定理[1]。事实上在一阶逻辑下,良序定理等价于选择公理,其中一个和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一起即可证明另一个;在二阶逻辑下良序定理略强于选择公理。

良序定理可给出似乎是悖论的推论,比如巴拿赫-塔斯基悖论

关于选择公理、Zorn 引理、良序定理,下面这句玩笑话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其直觉上之联系:

“选择公理显然为真,而良序原理显然为假,那谁来说说 Zorn 引理?”[2]

从选择公理证明良序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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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如下。[3]

设有欲良排序之任意集合  ,令    非空子集族的选择函数。对任意序数  ,定义   中的元     非空,否则使   未定义。此时,  选择自   之元素所构成的集合,而尚未被排序(或者因为   已然完全枚举而未被定义)。接下来,定义   上的序关系    当且仅当  (在序数间通常的良序下),此即所需之   上的良序,序类型  

从良序定理证明选择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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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如下。

为构建非空集之集族   上之选择函数,对该集族取并为    存在良序;设该序关系为  。对每个   中的元  ,规定选择函数映之于   中在序关系   下的最大元。这样就得到了所需的选择函数。

证明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点在于,证明仅涉及唯一一个任意选择,即  ;分别于   的每个元   应用良序定理并不一定可行,因为良序定理仅声明了良序之存在性,而为每个   赋予良序将要求简单地对每个   选择出一个元那么多的选择。特别地,如果   拥有不可数那么多的集合,不借由选择公理,进行不可数次的选择在 ZF 集合论下不被允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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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ierry; Vialar. Handbook of Mathematics. Norderstedt: Springer. : 23. ISBN 978-2-95-519901-5. 
  2. ^ Krantz, Steven G., The Axiom of Choice, Krantz, Steven G. (编), Handbook of Logic and Proof Techniques for Computer Science, Birkhäuser Boston: 121–126, 2002, ISBN 9781461201151, doi:10.1007/978-1-4612-0115-1_9 (英语) 
  3. ^ Jech, Thomas. Set Theory (Third Millennium Edition). Springer. 2002: 48. ISBN 978-3-540-44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