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思(1051年—1108年),子思另有作子默[1][2]苏州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北宋朝奉郎武骑尉[3]。北宋丞相范纯仁子。范仲淹为其祖父[4]。终年五十八岁[5]。著有《惜羞集》一卷及《纂忠宣言行录》二十卷[6]。有子范直方司农卿[7]

范正思学行颇被当时学者推荐[8]。曾因其父范纯仁身故守孝悲伤过度染病,而不当官十年[9]。另又因其父身故而参与预先记载删改其父之遗表,及后导致其兄范正平被编管象州[10][11][12][1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宋元学案》:“范正思,字子思。”
  2. ^ 《范忠宣集补编》:“正思字子默。”
  3. ^ 《范忠宣集补编》:“以荫起官至朝奉郎加武骑尉。”
  4. ^ 《宋元学案》:“忠宣次子正平字子夷之弟也。”
  5. ^ 《范忠宣集补编》:“年五十有八致仕卒。”
  6. ^ 《范忠宣集补编》:“有惜羞集一巻纂忠宣言行录二十巻。”
  7. ^ 《范忠宣集补编》:“子直方官司农卿。”
  8. ^ 《范忠宣集补编》:“学行亦为士林所推。”
  9. ^ 《范忠宣集补编》:“居父忠宣忧哀毁过甚因感疾释服不调者十年。”
  10.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传第七十三‧范仲淹传》:“及当国,乃言正平矫撰父遗表。又谓李之仪所述《纯仁行状》,妄载中使蔡克明传二圣虚伫之意,遂以正平逮之仪、克明同诣御史府。正平将行,其弟正思曰:“议《行状》时,兄方营窀穸之事,参预笔削者,正思也,兄何为哉?”正平曰:“时相意属我,且我居长,我不往,兄弟俱将不免,不若身任之。”遂就狱,捶楚甚苦,皆欲诬服。独克明曰:“旧制,凡传圣语,受本于御前,请宝印出,注籍于内东门。”使从其家得永州传宣圣语本有御宝,又验内东门籍皆同。其遗表八事,诸子以朝廷大事,防后患,不敢上之,缴申颍昌府印寄军资库。自颍昌取至,亦实。狱遂解。正平羁管象州,之仪羁管太平州。正平家属死者十余人。”
  11. ^ 《吴郡志‧卷二十六‧人物》:“忠宣薨,小人附会,言正平兄弟撰造《永州传宣圣语》及《行状》,非忠宣意。《行状》实李之仪受忠宣之意次第之。正平遂与之仪俱下御史狱,事解,犹谪龚州。归,终身不仕。初,忠宣薨,特添恩泽,分宫中外诸孙。久之,追夺例外官。正平遽纳其子宫,全其侄与甥焉。方遗表,狱作,弟正思曰:“兄是时方当窀穸,某实预议。”正平独身当之。其后徐丞相处仁,问正平之为人于王窘仲弓。仲弓作《卓行对》篇,大略谓:正平力学,为文通古今,论议出人意表。为宰相子,有声誉,不朋比为进取资。不可以势屈,不可以利回。质之神明而不疑,行之屋漏而无愧云。”
  12. ^ 《宋元学案》:“绍圣中,为开封尉,按后戚向氏坟兆,忤蔡京。及京当国,言先生矫撰父遗表,又谓李之仪所述纯仕行状,妄载中使蔡克明传二圣虚伫之意,遂逮先生及之仪、克明同诣御史府。先生将行,其弟正思曰:“议行状时,兄方营窀穸。参预笔削者,正思也。兄何为哉?”先生曰:“时相意属我,且我居长。”遂就狱。捶楚甚苦,皆欲诬服。独克明曰:“旧制,凡传圣语,受本于御前,请宝印,出,注籍于内东门。”使从其家得永州传宣圣语本,有御宝;又验内东门籍,皆同。其遗表八事,诸子以朝廷大事,防后患,不敢上之,缴申颍昌府印寄军资库,自颍昌取至,亦实。狱遂解。先生羁管象州,之仪羁管太平州。先生家属死者十数人。”
  13. ^ 《范忠宣集补编》:“遗表狱兴公谓兄曰议行状时兄方营窀穸之事叅预笔削者正思也兄何为哉兄曰时相意属我且我居长我不往兄弟俱将不免不若一身任之公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