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承芳
卫承芳(1544年—1615年),字君大,号淇竹,四川夔州府达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卫承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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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夔州府达州 |
字号 | 字君大 |
谥号 | 清敏 |
出生 |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 |
配偶 | 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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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由州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年二十五岁中式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会试第三百二十三名,第三甲第八十三名进士。擢任吏部主事,升刑部郎中。万历改元,七年(1579年)出为浙江温州府知府,改徽州府知府[1],万历二十年(1592年),担任浙江兵备副使[1],谢病归。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起为山东左参政[2],改山东右参政[3]。万历二十三年,任应天府丞[3]。改任南京鸿胪寺卿[4]、南京光禄卿。万历三十五年,任南京太常寺卿[5],同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万历三十八年,任南京兵部右侍郎。万历四十年(1612年),任南京户部尚书[6];万历四十二年,任南京吏部尚书[7]。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卒于官。万历四十四年,赠太子少保。谥清敏。[8][9]。
家族
编辑参考
编辑- ^ 1.0 1.1 明实录:神宗实录 ,247卷 ,4602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67卷 ,4966
- ^ 3.0 3.1 明实录:神宗实录 ,282卷 ,5212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11卷 ,768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34卷 ,8215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00卷 ,9447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25卷 ,9881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47卷 ,10365
- ^ 《明史·卷221》5826:卫承芳,字君大,达州人。隆庆二年进士。万历中,累官温州知府。公廉善抚字。进浙江副使,谢病归。荐起山东参政,历南京鸿胪卿。吏部推太常少卿朱敬循为右通政,以承芳贰之。敬循,大学士赓子也。赓言:“承芳臣同年进士,恬澹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当先。”帝许焉。寻迁南京光禄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严绝馈遗,属吏争自饬。入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拜户部尚书。福王乞芦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余里,自遣内官征课。承芳抗疏争,卒不从。万历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寻就改吏部。卒官。赠太子太保,谥清敏。
-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治《诗经》,年二十五岁中式隆庆二年戊辰科第三甲第八十三名进士。九月二十五日生,行三,曾祖卫贤;祖卫儒;父卫友衡;母陈氏。永感下,妻吕氏,兄承宣;承勋,弟承旨。由州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二十三名。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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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际寅 |
明朝浙江温州府知府 万历七年(1579年)上任 |
继任: 陈一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