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若赓(1553年—17世纪),德咸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钱若赓

大明临江府知府
籍贯 浙江宁波府鄞县
字号 字德咸
出生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正月二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张氏
出身
  • 隆庆四年庚午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四名,第二甲第二十名进士出身,官至临江府知府,有乡下人提四只鹅上市赶集,因有事寄存在客店中,后来店主抵赖说:“群鹅我鹅耳”,乡下人一状告上衙门。钱若赓从鹅粪中判断鹅是乡下养大的,于是店主认罪。

礼部任职期间,因选妃事得罪明神宗,后有御史揣摩上意,弹劾钱若赓对盗匪用刑严酷,是为酷吏。神宗欲以此罪杀之,将其下诏狱,群臣论救,下狱时其子钱敬忠年仅一岁,钱若赓被监禁长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钱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1],神宗同情钱敬忠,下旨说:“汝不负父,将来必不负朕。”终于将钱若赓释放。

家庭及关连 编辑

曾祖钱瓒,按察司副使,赠中宪大夫。祖父钱崑,知县。父钱凤午。母倪氏。具庆下。

  • 子:钱靖忠
  • 子:钱益忠
  • 子:钱敬忠,天启二年进士。

注释 编辑

  1. ^ 全祖望《钱敬忠公神道表》

参考书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