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泂在永乐十八年(1420年)中举人,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进士[1],宣德四年(1429年)授山西道监察御史[2][3],到宣德七年(1432年)被右佥都御史吴讷弹劾他滥用民役兴建寺庙、驱逐焚香妇女、在外玩乐不担任职务,因此被罚役降职[4]。
- ^ 康熙《会稽县志·卷二十·选举志中》:举人……永乐十八年庚子科……陈䌹……进士……永乐二十二年甲辰科邢宽榜 陈泂 御史
- ^ 《绍兴市志 卷44 第二章 历代进士名录》. 绍兴图书馆. [201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4).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五十九:(宣德四年十一月己酉)……擢进士陈䌹为山西道监察御史……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九十一:(宣德七年六月)癸卯黜监察御史陈䌹,䌹私役民修神祠,微服入祠驱逐焚香女妇,嬉游于外,久不供职,右佥都御史吴讷劾奏之,命罚役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