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廷用 (1447年—1519年),字良佐,号紫崖四川顺庆府西充县紫岩乡人,明朝政治人物。

马廷用

大明通议大夫南京礼部右侍郎
籍贯 四川顺庆府西充县
字号 字良佐,号紫崖
出生 正统十二年(1447年)正月三十日
逝世 正德十四年(1519年)正月二十四日
配偶 何氏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进士出身
著作
  • 《紫崖文集》30卷

生平 编辑

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二甲进士[1]。历官翰林院编修,升侍读学士,官至南京礼部右侍郎。[2][3][4]

著作 编辑

有《紫崖文集》30卷。

家族 编辑

曾祖马愈音,祖马觉照,父马铎,母贾氏。

长子马金,成化二十年进士。四子马龠,五子马仝弘治十二年同中进士。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二岁中式成化十四年戊戌科第二甲第一百零五名进士。正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马愈音;祖马觉照;父马铎,国子生;母贾氏。慈侍下,妻何氏,兄廷惠,弟廷恕;廷相;廷俊。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八十名。
  2. ^ 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五》:马廷用敦朴乐《易》,所存鲠介,临事能断。
  3. ^ 《玉堂丛语·政事》:马公廷用署南京户部,会岁歉,江北流民就食都下者相属。留守诸司议所以拯救之法,或以为当请于朝,公抗言曰:‘若待奏请而后赈济,数万人将化为鬼物矣。古人固有矫制,发仓者,吾请独任其罪。’众是之。赖以全活者甚众。
  4. ^ 《国朝献征录·卷三十七》:杨廷和《通议大夫南京礼部右侍郎赠尚书马公廷用墓志铭》:公讳廷用,字良佐,姓马氏,四川南充县人。大父讳觉照,父讳铎,俱以公贵赠通议大夫南京礼部右侍郎。祖妣朱氏,妣贾氏,俱淑人。贾初梦月入怀,而公生性颖异,读书过目辄成诵。□大父乡进士贾公尝语人曰:“是儿他日必亢马宗。”稍□,从广安曾谨思学易。年十四,巡按御史余姚胡君宽试其文,大奇之曰:“是翰苑人物也。”成化四年举于乡,卒业太学,大司成丘文庄公合六馆士试之,以公?首,由是名震都下。十四年,举进士,改庶吉士,进学翰林。十六年授编修,二十三年同考礼部会试,寻丁祖妣忧。弘治四年起复。时与野亭刘司直、泾川张仲湜、东川刘仁仲及予相倡和,有诗名。六年,充廷试受卷官,寻升侍读,侍经筵。八年,主考顺天府乡试,所取多得人。九年,与修《大明会典》。明年,升南京翰林侍读学士。前胡御史侨居江宁,公往拜之迎谓公曰:“吾言果不负矣。”太宰倪文毅公岳,人简亢,少许可,每诣公辄抵掌谈论,夜分乃罢。十五年,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复与杨邃菴、储柴墟、林见素、吕秉之?文字友。尝署南京户部。会岁歉,江北流民就食都下者相属,留守诸司议所以拯救之法。公持议发廪,或以?当请于朝,公抗言曰:“若待奏请而后赈济,数万人将化?鬼物矣。古人固有矫制发仓者,吾请独任其罪。”众是之,赖以全活者甚众。既而奏上,果如所拟。守备成国公朱以祭告摄事,与太常议礼不合,互相论奏,且移文礼部,公判之曰:“尊君事神,务在得体;量情协礼,贵无僭差。”或者见之曰:“此十六字,南山判也。”议始定。公临事断决类如此。正德四年,再引疾乞休,得允。归治田园,与亲友日相从觞咏?乐。言者交章荐之,冀其复起。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卒,讣闻,命礼部谕祭,工部治葬域,仍赠南京礼部尚书,异数也。公长于经学,以易?洁静精微之书。近世作义者,或杂引他说,殊戾本旨,乃会程朱传义发?。文章成一家机轴,学者宗之。?诗文,不喜钩棘聱牙之语。所著有《紫崖集》若干卷藏于家。紫崖,西充望山也。公家世居之,因以自号。公天性孝友,初登第□,□同年黎君复登,辄愀然泣下。黎问之故,曰:“君始□□吾先人举君以相属,岂意今日得与君同榜,恨失大不及见,是以悲耳。”事兄廷惠,抚从弟廷实及从子企,俱有恩礼。居家治官事,必循礼而协之情要在道可行时可济区区其诡名声之事,不屑也。衣冠言动,亦简朴,不?华靡。接纳后进,恂恂如畏。至议论古今人物得失高下,慷慨直言,听者忘倦。尝语人曰:吾少贫,每会试,间关万里,或负书徒步往来,未尝以?苦。曰男子事当如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