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张奇文

111.251.52.58在话题“修改回之前版本的原因”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修改回之前版本的原因

编辑

1.第一项事迹系依郑南榕条目 自焚说法 截选,如对郑南榕自焚说法有疑义,请修改郑南榕条目。 2.第二项事迹系依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条目 警察违反新闻自由争议 截选,请注意,是争议。如对警察违反新闻自由争议有疑义,请修改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 3.重点事项都是在那两个关连条目中有详细资料,这边截选跟当事人有关部分即可,跟关连条目有关者,应回归该条目编辑。例如中华日报如是中国国民党党报,你在中华日报条目中编写即可。 4."以几件事知名"是赘句。没有关注度的话直接拿掉条目就好了,另事迹中亦以 * 号条列,不然以后有新的事情你还要一直改数字? Anghualee留言2015年8月11日 (二) 14:26 (UTC)回复

四个问题合并回答。正是因为这些事均与条目有关而放入此条目。针对4,维基百科的特长正是随着事情的发展较传统百科更有机会快速反应。--1.161.27.231留言2015年8月18日 (二) 00:37 (UTC)回复
补充,关于凤凰卫视对李敖的报导,请提供可靠来源,例如凤凰卫视的原文/原影片。--1.161.27.231留言2015年8月18日 (二) 00:51 (UTC)回复
补充2,中华日报为中国国民党党报的事实对本条目重要,因为这件事实高度影响该媒体对反对中国国民党的人士的负面证词的可信度。--1.161.27.231留言2015年8月18日 (二) 00:56 (UTC)回复
就还是那句话,你所有的修改,在为人所重视的主要条目的章节中都没有呈现,简单来说就是不一致。显见你的说法即便在郑南榕本人的条目,或是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条目中都不是被认可的说法。所以基本上我会继续维持与提到条目中一致的写法。 Anghualee留言2015年10月7日 (三) 00:56 (UTC)回复
我比较建议你在你所提到的条目补充缺少的内容。--111.251.52.58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8:10 (UTC)回复
返回到“張奇文”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