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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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之中文译文 编辑

原文之中文译文取自美国在台协会网站,网址:美国在台协会 - 权利法案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条),译文是“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肥羊翻译机 留言贡献 2018年2月19日 (一) 08: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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