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中市立龙津高级中等学校

建议改名:“台中市立龙津高级中学”→“台中市立龙津高级中等学校” 编辑

台中市立龙津高级中学” → “台中市立龙津高级中等学校”:依照中华民国的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法源实施后的新设或改制学校需用新法。维基百科变更条目名称有一定的程序,不是滥用重定向页面的方法做条目变更,所有旧名称之前编辑的历史都需一起移到新名称才是正确的--福克大叔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8:55 (UTC)回复

 完成,感谢管理员快速帮忙变更条目名称。--福克大叔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9: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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