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故居
于成龙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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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8-0253-3-056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7日 |
于成龙故居系清初两江总督、“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1617年-1684年)自幼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45岁出仕之前居住的住所,现存三座四合院,均为清代建筑,坐北朝南,包括正房、厢房,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2014年修复,风格简单淳朴。2016年8月26日落成开放。
2016年6月6日,于成龙故居及墓地公布为第五批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7日,于成龙故居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
编辑-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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