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航空655号班机空难

伊朗航空公司655号班机是往来伊朗阿巴斯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的定期航线。在1988年7月3日,两伊战争即将结束之前,655号班机被当时处在伊朗水域内的美国海军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文森尼斯号英语USS Vincennes (CG-49)击落,290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罹难,当中包括38名非伊朗人、66名儿童、1名孕妇

伊朗航空655号班机空难(IR655)
一架与被击落客机相似的空中客车A300
事件概要
日期1988年7月3日
摘要美国海军导弹击落
地点波斯湾
飞机概要
机型空中客车A300B2-203
营运者伊朗航空
注册编号EP-IBU
起飞地伊朗梅赫拉巴德国际机场
最后经停地伊朗阿巴斯港国际机场
目的地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
乘客275
机组人员15
死亡290
受伤0
生还者0

美国政府事后称当时误认该民航机为正在执行攻击任务的F-14雄猫式战斗机。伊朗政府则认为美国文森斯号是于完全知情下刻意击落伊朗客机,也就是五角大厦默许文森尼斯号攻击655号。

事件经过 编辑

 
伊朗655号班机出发地、目的地、被击落的大约位置(注:空中走廊不一定是笔直的路线)

伊航655号飞机为空中客车A300B2型号,注册编号EP-IBU,由穆尔辛·礼萨扬驾驶,他是一位拥有7,000小时飞行经验的资深机师。客机在德黑兰时间(UTC+0330)上午10:17离开伊朗阿巴斯港,比原定起飞时间迟了27分钟,原本应该是总计28分钟的航程。起飞后,班机在阿巴斯港塔台的导航下向波斯湾前进。其飞行航线为惯常编定的Amber 59空中走廊,航程20英里,直飞迪拜机场。因为距离短的关系,飞机采用简单的爬升模式,先爬升至14,000英尺(约4,300米),巡航一段时间后在迪拜降落。

与此同时,美国的驱逐舰文森尼斯号正在霍尔木兹海峡附近航行,舰长为威廉·罗杰斯三世英语William C. Rogers III上校,舰上配备当时先进的神盾战斗系统。该区域当时正处于两伊战争,交战双方对往来波斯湾油轮船只越发激烈的导弹袭击已成为国际问题,美国海军派遣船只介入,并已数度与关系交恶的伊朗军舰、钻油平台交火。空难前一年的1987年5月17日,另一艘巡航该处的美军派里级巡防舰史塔克号(USS Stark,FFG-31)遭伊拉克战机所发射的飞鱼反舰导弹击中,造成37人死亡,这种紧张的军事对峙气氛大大提高了军舰误击的可能性。

1988年7月3日上午,美国直升机在监视几艘伊朗炮艇时受到射击,文森尼斯号因前往发生交火而闯进伊朗水域。同日较早时份,文森尼斯号和伊朗炮艇也闯进阿曼水域,直至被一艘阿曼军舰驱逐。美国军舰赛茨号和埃尔默·蒙哥马利号亦在附近巡航。

文森尼斯号击落伊航客机的事故引发激烈争执。伊朗严正斥责击落事件是野蛮行径。而当时的美国副总统老布什联合国辩称击落事件纯属战时事故,文森尼斯号船员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了适当的行动。

美国政府说法 编辑

 
在1987年的演习中,文森尼斯号一枚导弹从前向发射器发射。前向发射器也用来击落伊朗客机。

美国政府声称文森尼斯号把伊朗客机误认为一架执行攻击任务的战机。军官认为空中客车A300B2的飞行剖面类似开始攻击的F-14雄猫式战斗机。客机的起飞点阿巴斯港国际机场,除了服务商用民航机外,也是伊朗F-14战机的基地。[1]同一份报告称,文森尼斯号曾尝试联络正在接近的飞机但失败,它七次使用了军用航空紧急频道,三次使用了民用紧急频道,却从未使用空中交通管制频道。而在正常情况下,民航机并不会监察紧急频道。

上午10:24,文森尼斯号向11海里远的民航机发射了两枚SM-2MR地对空导弹,均击中了655号客机。开火后,文森尼斯号舰员始发现该飞机原来是民航机。

这份报告由威廉·福格蒂海军上将最后定稿,标题为“伊朗航空655号班机在1988年7月3日坠落时周围情况的正式调查”(Formal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the Downing of Iran Air Flight 655 on 3 July 1988)。[2]这份报告只公开了一部分(1988年第一部分,1993年第二部分),受到了很多观察员的批评。福格蒂的报告指出,根据“文森尼斯号磁带的数据、赛茨号的资料和可靠的情报资料,确证伊朗航空655号班机是在正常的商用飞机飞行剖面,在编定的航道上,应答机模式III 6760,从阿巴斯港起飞到被击落时高度在连续上升中。”[需要解释] 正常的商用机剖面意味着其在雷达上的形状与战斗机大相径庭,6760三型应答模式意味着其在二段雷达上会被标记为民用机。

根据空难纪录片《空中浩劫》,美国政府曾书面回应记者质询,指他们相信事件可能因文森尼斯号18个舰桥船员同时有名为“情景实现”的心理状态而造成,并称当人受到压力时便会出现这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人员会执行训练情景,并且相信情景正在真实发生,忽略了与情景相违的感官资料。而在该事件中,情景是有一部单独飞行的战斗机将要发动攻击。

国际民航组织的独立调查指美国是错误的一方,因为它制造了不稳定的战斗环境,对民航机的安全置之不理。[3]

伊朗政府说法 编辑

伊朗政府指出,伊航客机被文森尼斯号击落是一次蓄意的非法行动。即使假设了伊朗不接受的说法,即事件肇因于辨认错误,伊朗政府指这种严重的疏忽和罔顾后果,构成国际罪行,而不是所谓的意外。[4]

独立来源 编辑

新闻周刊记者约翰·巴里和罗杰·查尔斯在1992年7月13日的报导中,称罗杰斯舰长的行动无视后果,缺少应有的谨慎。[5] 他们也指责美国政府掩饰事件,克罗海军上将反驳这一论调。[6]国际战略研究协会对事件作出分析,指出在该区域派遣神盾系统战舰是不负责的行动,认为耗资10亿美元的强大战舰是导致开火门槛低的主因。[7]文森尼斯号船员和其他美国海军船为文森尼斯号起了“机械战舰”(Robocruiser,取名自科幻片机器战警(Robocop))这个绰号,除了因配备神盾系统,也因为舰长被视为具有攻击倾向。[8]

2003年11月6日,国际法院裁定“美国针对伊朗钻油台的1987年10月19日和1988年4月18日行动,不能以作为保护美国核心安全利益的必要措施为理由辩解。”[9]但是击落空中客车案“1988年7月3日空中事故(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诉美利坚合众国)”,在美国作出协议和赔偿后于1996年2月22日撤消。[10]

事件发生后3年,威廉·克罗海军上将在美国电视节目Nightline承认文森尼斯号发射导弹时处在伊朗水域内[11],与之前的海军声明相反。

当时在附近的美国赛茨号是由大卫·卡尔森舰长指挥,据报(Fisk, 2005)指他说摧毁客机“标志罗杰舰长的攻击倾向的可怕高潮,他这种倾向在四星期前首先显出”。他的评论所指是在6月2日发生的事件,那时罗杰斯舰长把文森尼斯号过度驶近一艘伊朗护航舰,护航舰正合法执行搜寻散装货轮任务,又曾派出一部直升机到一只小型伊朗船的2至3英里(3.2至4.8公里)范围内,不理会交战规则中要求保持4英里(6.4公里)距离的规定,并向数只小型伊朗战船开火。卡尔森评论这些事件:“为什么要一艘神盾舰出去攻击小艇?这不是聪明的做法。”当罗杰斯舰长向上级指挥宣告他将要把飞机击落,据报(Fisk, 2005)称卡尔森当时像受雷击般惊呆了:“我跟旁边的人说:‘为什么?他究竟要干什么?’我重复一次演习。F-14爬升中。但这东西在7,000英尺上。”但是卡尔森想文森尼斯号可能有更多资料,他不知道罗杰斯接到错误回报指飞机正在俯冲。

在2002年的BBC纪录片中,卡尔森观察IR655的雷达特征,应答机友机敌机识别系统编号,并且它低速上升(攻击战机会向文森尼斯号下降),辨识出它是民航机。卡尔森起初以为文森尼斯号辨识出的伊朗雄猫战机必定是另一架飞机,他很难相信文森尼斯号船员会把一架民航机错当成雄猫战机。文森尼斯号的警告是由军用无线电频道向“伊朗雄猫机”发出。当卡尔森得出文森尼斯号锁定的是伊朗655班机的结论,他立刻用民用无线电频道紧急警告伊朗655班机有危险,它被误认为是战斗机,要即时转向离开。伊朗655班机随即遵行,改变航道飞离文森尼斯号。但是文森尼斯号毫不理会依旧发射。卡尔森总结出这事件是一个行为过度攻击性的文森尼斯号舰长造成的错误。

Craig, Morales & Oliver在麻省理工学院2004年春季出版的“航空与航太”(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题为“文森尼斯号事件”(USS Vincennes Incident)的投影片报告中,评论罗杰斯舰长有“不可否定,一致公认的倾向,我称为‘找碴儿’。”他出于自己意思把文森尼斯号向东北前进50英里,加入蒙哥马利号。蒙哥马利号舰长麦克纳发怒,指令罗杰斯退回阿布穆萨,但文森尼斯号直升机机师马克·科利尔一直跟随向北撤的伊朗快艇,终于交火。

……文森尼斯号加入到混战中。他驶向快艇主群,找不到一个清晰目标。而且快艇现在不过在自己水域内缓慢绕圈。虽然有清晰的相反讯息,罗杰斯通知指挥部炮艇在加速和怀有敌意,在0939获准开火。最后他又作了一个关键性决定,穿越离岸12英里界线,非法闯入伊朗水域。”[12]

赔偿 编辑

1996年2月22日,美国支付伊朗1亿3,180万美元(每名领工资遇难者$300,000,每名不领工资遇难者$150,000)给248名遇难伊朗人。没有披露多出来的7,000万美元的用途。虽然美国不肯承认要对事件负责或负有法律责任,但相信该7,000万是用以赔偿被击落客机的当时价格。美国明确标明该金额为特惠金,不肯承认对事件负责或负有法律责任。双方同意和解,伊朗撤销在1989年在国际法院向美国提出的起诉[10]

事后 编辑

IR655这个号码仍用于伊朗航空德黑兰阿巴斯港迪拜的路线。[13]

在伊朗航空655号班机空难发生5个月后,泛美航空103号班机在英国洛克比上空爆炸解体坠毁,有不少美国调查员认为洛克比空难是伊朗对伊朗航空655被击落事后对美国的报复。

相关记录片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引用来源 编辑

  1. ^ Military Blund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History.com.
  2. ^ Fogarty, William M. Formal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the Downing of Iran Air Flight 655 on 3 July 1988. July 28, 1988 [2006-03-31]. 93-FOI-018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5-06). 
  3. ^ http://query.nytimes.com/gst/fullpage.html?res=940DE7DC1339F937A35751C1A96E948260
  4.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erial Incident of 3 July 1988(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Iranian submission: Part IV B, The shooting down of flight IR 65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ara. 4.52-4.54. Accessed 2007-01-20.
  5. ^ Newsweek. 1992-07-13. 
  6. ^ "... contrary to Koppel's very serious charge of some type of conspiracy, the appropriate committees of Congress were kept informed throughout." Crowe Refutes ABC/Newsweek Charges on Vincenn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7. ^ A Look at the Naval Lessons Available to the US from the Iraq War. May 5, 2003 [2006-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8-18). 
  8. ^ Lieutenant Colonel David Evans, U.S. Marine Corps (Retired). Vincennes - A Case Stud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Oil Platforms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cessed December 12, 2006.
  10. ^ 10.0 10.1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erial Incident of 3 July 1988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ccessed December 12, 2006.
  11. ^ The USS Vincennes: Public War, Secret War. July 1, 1992 [2006-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8-24). 
  12. ^ USS Vincennes Inciden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Spring 2004, MIT, MA, USA.
  13. ^ Iran Air flight timetable 存档副本 (PDF). [2007-09-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9-28). 

其他 编辑

  1. Nunn Wants to Reopen Inquiry into Vincennes’Gulf Location. Washington Times, July 4, 1992. Abstract: Senator Sam Nunn called on the Pentagon to probe allegations that the Navy "deliberately misled Congress" about the location of the USS Vincennes when it shot down an Iranian civilian airliner four years ago.
  2. Fisk, Robert. The Great War for Civilisation—The Conquest of the Middle East. London: Fourth Estate, 2005. 318–328. ISBN 978-1-84115-007-9
  3. Marian Nash Leich, "Denial of Liability: Ex Gratia Compensation on a Humanitarian Basis"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83 p. 319(1989)
  4. USS Vincennes Incident; Dan Craig, Dan Morales, Mike Oliver; M.I.T.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Spring 2004

外部链接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坐标26°40′06″N 56°02′41″E / 26.66833°N 56.04472°E / 26.66833; 56.0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