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

关于按照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是1967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的一个通知[1]

概述

编辑

1967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根据《毛主席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时的重要指示》作出的文件,主要内容是[2]

  • 各工厂、各学校、各部门、各企业单位,都必须在革命的原则下,按照系统,按照行业,按照班级,实现革命的大联合,以利于促进革命三结合的建立,以利于大批判和单位斗批改的进行。
  • 所有革命群众组织都应该以毛泽东思想为基础,经过充分协商,按照不同的具体情况办理。一切跨行业的组织,都应该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行业进行必要的调整。

在此《通知》下达前后,报刊上连续发表社论,促进大联合,介绍大联合的经验,跨行业的组织大体都作了调整,有些单位,开始实现大联合[3]。该通知,实际上取消了当时对全中国许多跨行业的群众组织的承认[4]

参考

编辑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 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 25 上 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 党史出版社. 1988.10: 593. 
  2. ^ 李景田主编.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1921-20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11.04: 267. ISBN 7-5035-4491-0. 
  3. ^ 廖盖隆主编.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社会主义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05: 324. ISBN 7-5035-0425-0. 
  4. ^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历史日志.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2.06: 386. ISBN 978-7-5098-1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