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卢中国唐代的一个行政区划。

开元七年(719年)升平卢军使为平卢军节度,经略河北支度,治所营州(今辽宁省朝阳市)。开元二十八年前后,朝廷敕令平卢军节度使乌知义:“渤海黑水近复归国,亦委卿节度”。玄宗晚年擢升安禄山为平卢军使,兼营州都督。安史之乱期间,平卢是安禄山的根据地之一。安史之乱后期,上元二年(761年),从前为安禄山部将后归顺唐朝的平卢节度使侯希逸史思明之子史朝义部所迫,南迁淄青山东省青州),从此平卢指山东一带。[1]

安史之乱后,平卢军军力严重受损,中唐以后藩镇割据,淄青(平卢)为李正己占据。在之后的54年间传给其子李纳、孙李师古李师道,终被唐朝朝廷平定。其间淄青节度使、平卢淄青节度使、平卢节度使等称号交替使用。

南迁之前的平卢军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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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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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书·侯希逸传》记载“(平卢军)与贼确,数有功。然孤军无援,又为奚侵掠,乃拔其军二万,浮海入青州据之,平卢遂陷。肃宗因以希逸为平卢、淄青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