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琦(1386年—1453年),字良玉。宁夏籍,祖上为浙江钱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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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三年(1415年),徐琦中进士,授行人,后历任兵部员外郎。宣德六年,升右通政。出使安南。后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正统初年,与工部侍郎郑辰考察南畿有司。正统五年,晋升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景泰元年,与靖远伯王骥负责南京兵部事。景泰四年去世,谥贞襄[1]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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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琦自幼聪明过人,读起书来过目不忘,有“塞上神童”之誉。
  • 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二十七岁的徐琦高中进士,成为明代宁夏的第一位进士。
  • 徐琦一生最大的亮点,就是他是明朝一位出色的外交家,特别是保持大国使节的清廉形象,拒绝接受安南方面给他们的赠物,不辱外交官的使命,受到安南人的尊敬和好评。
  • 徐琦第二次出使安南胜利回国以后,明宣宗给了他丰厚的赏赐。为了表彰徐琦的功劳,特别撤销了原来对他祖父发配宁夏守边的处罚,恢复了徐家一门在宁夏的民籍。
  • 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在他担任兵部尚书时,朝廷要将调出南京的军队家属几万人由南京迁到北方去,军队和家属都不愿离开南京,军心不稳,徐琦向皇帝上书,提出动迁几万家属,人心动摇,恐怕会出大事。皇帝接受徐琦意见,没有让军队家属北迁,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大动荡。
  • 朝廷批准了徐琦提出的在全国卫所地区仿照内地州县设立儒学的建议,使全国边疆卫所地方(包括宁夏在内)都普遍开办正规学校,这对发展边疆文化,培养边疆建设人才,促进国防巩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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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58):“徐琦,字良玉。先世钱塘人,其祖谪戍宁夏,遂家焉。幼力学,通经史。永乐十三年举进士,授行人。历兵部员外郎。明敏有断,居官务持大体。宣德六年擢右通政。副敞使安南,亦不受馈。还拜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帝以安南贡赋不如额,南征士卒未尽返,命琦复往。时黎利已死,其子麟疑未决。琦晓以祸福,麟惧,铸代身金人,贡方物以谢。帝悦,命落琦戍籍,宴赉甚厚。正统初,与工部侍郎郑辰考察南畿有司,黜不法者三十人。时灾异屡见,琦陈弭灾十事。悉嘉纳。五年命参赞南京机务。十四年进尚书,参赞如故。有言往年分调南京军,家属悉宜北徙,朝议欲行之。琦奏:“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骤徙数万众,人心一摇,事或叵测。”事得寝。军卫无学校,琦请天下卫所视府州县例皆立学。从之。景泰元年,靖远伯王骥赞机务,琦专理部事。骥解任,琦仍参赞。四年三月卒,年六十八。谥贞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