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吏长(或会吏总Archdeacon)是圣公会规例中清楚列明之职位,由教区主教任命的资深圣品,被委任辅助主教处理教区内的行政和教规上的事务,特别是会吏的首长,督导教区内的圣品。会吏长要履行下列权责:

  1. 协助教区主教推行及处理牧养及日常事务;
  2. 巡视教区及对该教区圣品人员进行考勤,以确定其履行职责;
  3. 若有需要纠正或嘉许的事宜,向教区主教汇报。

天主教会中,会吏长、即总执事,是由主教任命协助其处理教务的职位;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特伦多大公会议中予以取消。

一般来说,其他基督新教的各宗派是不设会吏长一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