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夫(1919年1月—2000年5月22日),原名刘振国,又名刘凯明,山西五台县西贾庄人,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北京广播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大校。第十二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

李哲夫
性别
出生1891年
 中华民国山西省武乡县
逝世1998年12月27日(1998岁—12—27)(76—77岁)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程度
职业中共高级领导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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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加入共青团。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大校,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66年文革初期率中央广播事业局工作组进驻北京广播学院[2]

1987年离职休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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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 ^ 尹兼钊:“不能忘却的纪念——缅怀学院恢复时期的李哲夫、陈竞寰同志”,发表于:《奋进的脚步——治校方略》,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ISBN:978781085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