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尹
李承尹 ,字任伯,号葆庵,陕西西安府三原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崇祯十二年己卯科举人[1],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进士。明亡仕清,顺治三年(1646年),授吴江县知县,入为兵部主事,改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顺治六年七月任湖北学政,督学三楚,饮冰以拔真才。备兵沔上,尤多惠政。沔故有岁纳官柴,后业户逃窜,遗患比邻。判田归里,永蠲其征。城东有莲池,旧纳鱼课,遗累网户,立碑蠲税,一方以甯。十六年四月,自荆南道佥事调任江南布政司参议漕储道,后致仕归里,侯于唐从学举业,逐获联捷。清操硕学,邑人重之[2]。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清实录》
- 《陕西通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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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孔允祖 |
清朝吴江县知县 1646年-1648年 |
继任: 杨九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