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文,祖籍不详,元末明初政治人物。

洪武十一年,担任兵部侍郎。同年升任兵部尚书[1]。同年六月,改任吏部尚书[2]。同年十二月,降任四川布政使司左参政[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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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洪武十一年……户部尚书沈立本免升侍郎费震为尚书员外郎王琚为侍郎又升本部侍郎李焕文为兵部尚书
  2. ^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九):洪武十一年六月……己酉以兵部尚书李焕文为吏部尚书户部侍郎王琚为兵部侍郎吏部尚书陈铭为都督府掌判官
  3. ^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一):十二月己亥朔……丙辰以吏部尚书李焕文为四川布政使司左参政刑部郎中秦中为右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