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子区
1949年12月,柑子区人民政府成立,驻地柑子乡场镇,下辖柑子、普新、龙安、观音、复兴5个乡。1950年7月,柑子区公所改称第六区公所。1951年6月,第六区公所改称第十区公所,下辖柑子、普新、龙安3个乡。1952年8月,第十区公所改称第十一区公所。1953年2月,第十一区公所增辖太和、新镇两个乡。9月,又增辖凉桥、团坝两个乡。1955年3月,第十一区公所改称第五区公所。1956年1月,第五区公所改称柑子区公所。下辖柑子、龙安、新镇、普新、观音、复兴6个乡(1958年9月改称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柑子区公所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后,区公所无法坚持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3月,在区人武部主持下,建立了柑子区生产办公室,代行区公所职能。文革初期,柑子区公所工作受到干扰.其职能被区生产办公室代替。1969年12月4日,经达县地革委批准,柑子区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文化大革命”刚结束时,各项工作还未完全理顺,柑子区革组仍然履行着行政领导职能。1978年5月,经地委批准,撤销柑子区革组,建立柑子区公所,并任命了正、副区长。1983年12月机构改革时,柑子区公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
参考资料
编辑-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43、334、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