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崇华(?—?),又名廷华,字九峰,号实庵,安徽人,清朝官员。
查廷华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接替温溶,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