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学友(1954年),男,安徽宿松人,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

柴学友
性别
出生1954年(69—7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宿松县[1]
居住地安徽省合肥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校安徽师范大学
职业检察官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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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2]。历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安徽省警校)高级讲师、学生处处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装备处处长、检察员。2000年9月,任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3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2013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3]2015年3月,不再担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查员职务[4]

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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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从事逻辑学教学研究工作,在担任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亲自指挥并成功查办多起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独著、合著《政法干部逻辑知识读本》、《职务犯罪侦查逻辑》、《查案的逻辑艺术》、《破案科学:侦查逻辑与经验》、《办案应用逻辑》、《侦查逻辑能力》、《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多部著作。曾担任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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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著者 - 柴学友 (1954~). 中国国家图书馆. [2021-10-08]. 
  2. ^ 【行知讲坛】柴学友:从逻辑视角看党的理论创新.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9-05-16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3. ^ 柴学友 亚太法学研究院校外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4. ^ 安徽省人大免去柴学友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人民网 (凤凰网). 2015-03-27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 
  5. ^ 春风化雨传法治 润物无声扬正气 ——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柴学友. 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 2018-09-11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