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1]

标准原意为目的,也就是标靶。其后由于标靶本身的特性,衍生出一个“如何与其他事物区别的规则”的意思。会衍生出这个意思也不难理解。标靶是“用来判定技术或成果好不好的根据”,标准是另一个说法。将“用来判定技术或成果好不好的根据”广泛化,就得到了“用来判定是不是某一事物的根据”

技术意义上的标准就是一种以文件形式发布的统一协定,其中包含可以用来为某一范围内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定规则、导则或特性定义的技术规范或者其他精确准则,其目的是确保材料、产品、过程和服务能够符合需要。一般而言,标准文件的制定都经过协商过程,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标准往往对应该严肃对待的方面(比如机器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和效率,玩具医学设备)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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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GB/T 20000.1-2002,定义2.3.2
  2. ^ Edna Ullmann-Margalit: The Emergence of Norms, Oxford Un. Press, 1977. (or Clarendon Press 1978)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