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景葵(?年—?年),字汝阳,号三山,山西大同人。明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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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山西乡试举人,二十五年(1546年)授长山县知县,擢福建道监察御史,三十年(1551年)巡按直隶,三十三年五月与兵部主事张四知往山东募兵御倭,三十四年巡视京营,出为苏州府知府,三十五年十一月以海寇徐海平定,赏赐银币。擢霸州兵备副使,三十八年六月驻燕河营,提调燕河、石门二区。三十九年二月被总督杨博调到永平,加升参政,四十二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因久病未愈,四十四年十二月令回籍闲住[1]

墓在府城东二十里牛家庄[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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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贾氏(1511年-1566年),封恭人,嘉靖三年(1524年)嫁给温景葵,[3]。生二子:温习易、温习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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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西通志》:温景葵字汝阳,大同人。嘉靖戊子举人,令长山,升御史,守苏州,并有治绩。庚申邉事孔棘,兵道初设,乃自霸州道移任永平。四年创制运筹,详审精密,如谷贱伤农,立为籴贮法。因军饷对支,掠害商人,立为入仓法。因将士重冒,行粮滥费,立为稽涂法。因后府催徭残坑卫职,疏准为径解惜薪司法。修建昌营、石门寨、半壁山等城,为邉疆保障。处置有方,财不费而民不扰。选士入孤山书院,延师丰廪,严程课,如亲子弟,科甲多出其门。特擢都御史、巡抚顺天,三载告病归。
  2. ^ 《大同府志》
  3. ^ 张四维《封恭人贾氏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