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府知府台湾清治时期台湾北部正式设立台北府之后,所设置的级地方官知府,品级为从四品。始设置于1877年,由当时台湾府知府向焘调署。不过另有说法认为林达泉为实际的台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焘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赵钧因同时担任台湾府知府实际上待在台湾府城办公,故林达泉逝世后实际上管理北台湾政务的是陈星聚[1]

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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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姓名 任职日期(西历) 任职日期(中历)
1 向焘 1877年 光绪三年
2 林达泉 1878年 光绪四年
3 向焘
4 陈星聚 1879年 光绪五年
5 赵钧 1880年 光绪六年
6 陈星聚 1881年 光绪七年
7 刘勋 1886年 光绪十二年
8 雷其达 1886年 光绪十二年
9 程起鹗 1888年 光绪十四年
10 吉昌 1890年 光绪十六年
11 陈文𫘧 1892年 光绪十八年
12 管元善 1894年 光绪二十年
13 俞鸿 1895年 光绪二十一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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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郭佳玲. 〈陳星聚與清末北臺灣開發之研究〉. 《台北文献(直字)》. 2019-12-25, (210): 123-144. 
先前官职:
无(1877年开府)
台北地区统治者
1877年—1895年
后继官职:
台北县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