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终结(英语:closure或cloture,香港称为剪布)是指提早终结辩论从而直接进行表决程序的过程,多数用来打击议会冗长辩论。终结辩论的施行在不同的议会各有规定。

事例

编辑

香港

编辑

2012年5月17日清晨,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替补条例草案审议期间行使辩论终结权力,要求议员在当日中午以前完结辩论,结束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及陈伟业发起拉布战,透过不断发言,迫使政府撤回多条他们主观认为的“恶法”。拉布战最终在主席曾钰成引用议事规则“剪布”下,未能阻止递补机制修订条例草案获得通过,不过成功令财务委员会未能赶及讨论政府架构重组方案。由于议事规则中并无具体说明可行使辩论终结权力的客观情况,而立法会本身亦无先例可援,使裁决引起较大争议。

英国

编辑

英国下议院传统是需要表决辩论终结的,但一般执政党会和主要反对党在争议前达成协定,因此较少出现。

美国

编辑

美国参议院议事规则列明,终结辩论的规程必须获得五分之三的压倒性多数(最少60票)支持。这意味着任何参议员只要宣称进行拉布,而相关法案无法取得五分之三的票数时,多数党领袖会因为无法确保法案通过而将之搁置。这种强迫多数党搁置法案的做法称为“沉默拉布”,因为参议员无须冗长辩论发言也能达到阻挠表决的目的。[1]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