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会 (澳门)
退休基金会(葡文:Fundo de Pensões,葡文缩写:FP;英语:Pension Fund)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和公积金制度。
退休基金会 Fundo de Pensõ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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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 | 高舒婷 |
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 江海莉、何志良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的公法人 |
成立年份 | 1987年 |
所属部门 | 行政法务司 |
总部 | 澳门新口岸填海区6K地段公共办公大楼地下至3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http://www.fp.gov.mo |
退休基金会于1987年成立,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设立行政管理委员会,并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领导及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辅助。
组织法例 编辑
- 第16/2006号行政法规(2006年11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退休基金会的组织及运作。
- 第16/2023号行政法规(2023年5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16/2006号行政法规《退休基金会的组织及运作》。
职责 编辑
-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公务员及服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
-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
- 运用和管理与退休及抚恤制度的执行有关的资源;
- 研究和建议优化上述第1、第2项所指制度所需的措施;
- 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架构 编辑
监察委员会 | 行政管理委员会 | 咨询会 | |||||||||||||||||||||||||||||||||||||||||||||||||||||
退休及抚恤制度厅 | 公积金制度厅 | ||||||||||||||||||||||||||||||||||||||||||||||||||||||
行政及财政处 | 组织及资讯处 | 退休及抚恤制度会员辅助处 | 退休及抚恤制度财务资源管理处 | 公积金供款人辅助处 | 公积金供款管理处 | ||||||||||||||||||||||||||||||||||||||||||||||||||
参考资料 编辑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讯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