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洪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雷洪金(1959年9月),男,汉族,四川简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第九届四川省委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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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简阳县城关中学团委书记、共青团简阳县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共青团内江市委书记,隆昌县委副书记(正县级),内江市东兴区委书记,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内江市委常委,凉山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巴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自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市长,自贡市委书记。

雷洪金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接审查调[1]

2019年10月15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0月16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同年12月11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雷洪金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科罚金100万人民币元,没收不法所得。[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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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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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海林
中国共产党自贡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4月—2016年4月
继任:
李 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海林
自贡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6月—2011年8月
继任:
彭 琳
前任:
李仲彬
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11月—2008年6月
继任:
蒲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