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洪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雷洪金(1959年9月—),男,汉族,四川简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第九届四川省委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生平
编辑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简阳县城关中学团委书记、共青团简阳县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共青团内江市委书记,隆昌县委副书记(正县级),内江市东兴区委书记,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内江市委常委,凉山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巴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自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市长,自贡市委书记。
雷洪金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接审查调[1]。
2019年10月15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0月16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同年12月11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雷洪金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科罚金100万人民币元,没收不法所得。[3]
参考文献
编辑-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洪金接受审查调查. 川报观察. [2019-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7).
-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洪金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四川省纪委监委. 2020-10-16 [2020-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 ^ 第371期《“亲”“清”不分 家风败坏——层层失守的市委书记》.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2022-04-01 [2023-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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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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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王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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