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𫖮(8世纪?—826年1月10日),字周人,一作周仁唐朝京兆万年人,韦见素之孙,韦益之子。

韦𫖮生一年而丧父,事奉姐姐称为恭孝。性情好学,精通阴阳、象纬、经略、山川风俗之书。善议论,有清誉。年轻时以门荫补千牛备身,自鄠县县尉判入等,授万年县尉,历任御史、补阙。他担任谏官时,与李约、李正辞讽谏,能回大政。宰相裴垍李绛崔群韦贯之萧俛在布衣时多和他交友,他们曾经说:“吾侪五人,智不及一韦公。”后进有浮名之人,也游访其门,于是有时望。元和四年(809年),御史中丞李夷简劾奏京兆尹杨凭前为江西观察使赃罪,付御史台调查,刑部尚书李鄘大理卿赵昌审理。又抓获杨凭前江西判官、监察御史杨瑗,唐宪宗命大理少卿胡珦、左司员外郎胡证、侍御史韦𫖮一起审理。元和七年(812年)十一月,吏部尚书郑余庆以病请辞,并请设置吏部考官三员,以兵部员外郎韦𫖮、屯田员外张仲素、太学博士陆亘等为考判官。吏部郎中杨于陵以为不便。宪宗命考官韦𫖮等三人只考及第科目人,其余吏部侍郎自定。元和十一年(816年)九月,因补阙张宿构害,吏部侍郎韦𫖮作为韦贯之朋党,被贬为陕州刺史刑部郎中李正被贬为金州刺史,度支郎中薛公干被贬为房州刺史,屯田郎中李宣被贬为忠州刺史,考功郎中韦处厚被贬为开州刺史,礼部员外郎崔韶被贬为果州刺史。长庆初年韦𫖮为大理少卿,升任给事中李逢吉以朋党专政,韦𫖮附丽,为时人所讥。但他还是以节俭自居。著有《易蕴解》,推演潜亢终始。唐敬宗即位,长庆四年(824年)三月初七,以尚书右丞韦𫖮为户部侍郎。五月初七,以判度支、户部侍郎韦𫖮赐金紫。十月,以户部侍郎韦𫖮为御史中丞,兼户部侍郎。宝历元年(825年)七月廿五,以户部侍郎韦𫖮为吏部侍郎十一月廿八丁酉日(826年1月10日),吏部侍郎韦𫖮去世,赠礼部尚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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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唐书》卷108 列传第58
  • 《旧唐书》卷15 本纪第15
  • 《旧唐书》卷17上 本纪第17上
  • 《旧唐书》卷146 列传第96
  • 《旧唐书》卷164 列传第114
  • 新唐书》卷118 列传第43
  • 《新唐书》卷74 宰相世系表
  • 《新唐书》卷169 列传第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