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协定
马尼拉协定(英语:Manila Accord)在经过马来亚联合邦、菲律宾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于1963年6月11日在马尼拉共同签署。在此之前三国于马尼拉一起举行了由1963年6月7日至10日长达3日的会议。
马来亚联邦、菲律宾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之间的马尼拉协定、马尼拉宣言和联合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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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完成日 | 1963年6月7日 |
签署日 | 1963年8月5日 |
签署地点 | 菲律宾马尼拉 |
签署者 | 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 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 东姑阿都拉曼 |
缔约方 | 马来亚联合邦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
语言 | 英语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该会议由菲律宾总统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倡导举行,目的是按照联合国大会1541(XV)号决议附件的原则九,针对英国殖民地北婆罗洲和砂拉越人民的意愿,确保举行一个自由而没有强迫性质的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