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诏(1568年—?),字奉之,号奏之[1]湖广武昌府蒲圻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魏诏

大明江西提学副使
籍贯 湖广武昌府蒲圻县
出生 隆庆二年八月初二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龚氏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生平 编辑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广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户部观政,三十六年授浙江嘉兴府教授,三十八年升国子监博士,三十九年丁忧,四十一年补原职,升刑部主事,四十四年调兵部主事,四十五年管理清黄,升郎中,四十七年升江西提学副使[2],天启元年养病。

家族 编辑

曾祖魏正中。祖父魏表,贡士。父魏翼如,监生。母陈氏,継母阚氏。严侍下。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魏诏,奏之,诗四房,戊辰八月初二日生,蒲圻人,辛卯乡三十九名,会一百五十八名,二甲二十名,户部政,戊申授浙江嘉兴府教授,庚戌升国子监博士,辛亥丁忧,癸丑补原职,升刑部主事,丙辰调兵部主事,丁巳管理清黄,己未升江西提学副使,辛酉养病。曾祖正中,饮宾;……举人。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八十一》: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升兵部武选司郎中魏诏为江西提学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