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改革法令

《1867年改革法令》(英语:Reform Act 1867)是英国在1867年扩大下议院选民基础的法令。议案令下议院由保守派及中产阶级控制改为加入了工人的代表。是继1832年改革法案后英国议会史另一次重大改革。

背景

编辑
 
伦敦南部肯宁顿的宪章运动集会

自《1832年改革法令》后,无论自由党人或保守党人皆认为议会改革得到完满结束,无意再行议会改革,如首相罗素宣称1832年改革法案是最后的议会改革。但普遍民众认为改革法案只利及中产阶级,并认为1832年改革法案仅是改革的第一步。故此在1838年,因议会未有进一步改革,工会运动失败及工人待遇未有大见改善带来的不满,故工人领袖费尔加斯·奥康纳英语Feargus O'Connor威廉·洛维特英语William Lovett弗朗西斯·普雷斯英语Francis Place发动了人民宪章运动,提出改革议会选举的要求,包括:

  1. 全面实行男性普选(加入男性工人阶级)
  2. 平均划分选区
  3. 采用秘密投票
  4. 废除议员财产资格限制
  5. 实行议员支薪
  6. 每年选举下议院

这就是著名的英国宪章运动的开始。在1839年,工会在西敏宫附近召开会议,并上书国会要求改革,但为保守自由两党在6月联手拒绝,激进派在上书被拒绝后组织暴动,在1839年11月3日至4日的晚上在南威尔士蒙默思郡的新港梅龙镇酒店英语Westgate Hotel内,政府士兵和示威者爆发了一场血腥的战斗,他们互相开火,结果是至少五十人受伤,超过二十人死亡。又在1842年提请国会上书,又被拒绝,因为议会害怕私有财产权及经济结构会被破坏。

1848年的法国二月革命后,工会在4月10日发动五十万人上街请愿,国会大惊,赋予威灵顿公爵统领军队及警察保卫首都的权力,但至游行之日大雨忽至,游行人数仅剩下十分之一。游行被制止,而所谓六百万人联署的上国会书,联署人数也只有一半不到,其中更有虚报杜撰的名字。民权运动便告终止。

经过

编辑

在1858年,德比首相终于废除了担任议员的财产限制。1865年帕尔姆斯顿首相逝世,英国政坛的保守力量顿失一名中流砥柱,迫令财相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在首相罗素的支持下提请扩大选举权的议案,但自由党内激进分子认为法案过分保守,自由党内部保守者却认为法案过分激进,后者遂在1866年倒戈,联合保守党推翻内阁。德比伯爵再次出任首相,其内阁的财相位置由本杰明·迪斯雷利担当。工会组织全国改革同盟,并敌视新的保守党政府。政府力阻工会在海德公园的集会,将公园封锁,工人们竟拆栏而入。迪斯雷利有感民愤难挡,为免自由党联合工人势力,倒不如早著先机,和工人势力联手孤立自由党,遂在议会提请改革。由于取得德比首相的绝对支持,议案得以在未受保守党内不满分子的反对,成功通过。

内容及影响

编辑

改革内容主要集中在选民资格的开放。在市镇中,年付十镑以上租金的租户,所有拥有自资物业者,在郡乡中年付十二镑地租的所有农户和土地年产值五镑以上的土地拥有者皆享投票权。进一步把英格兰及威尔士的选民总数增至200万,其中城市选民由51万增至120万,郡选民只由54万增至80万,增幅达一倍。虽未至成男普选,但的确令工业革命后势力日益上扬的工人大体上取得选举权。法案令英国议会的民主化推进了一大步。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王曾才.《西洋近代史》 台湾:正中书局 ISBN:957-09-158-2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