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潘俊成/freeSoftware

以下为自由软件相关资讯

自由软件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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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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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07月10日:林纳斯·托瓦兹:“我对授权问题的看法是:程式撰写者选择授权方式,他人毋庸异议,嘀咕专利授权的人无非是在发牢骚而已”。
    (由此可知林纳斯·托瓦兹属务实派)[2]
  • 朱利亚(Aleandre Juliard):“这个名称(WINE)有两个意义,原意是‘视窗模拟器’(WINdows Emulator),另一个意义则是‘Wine不是模拟器’(Wine Is Not Emulator)的字首”
  • 思想是自由的,它应该保持自由并被给予自由精神的法则:我们给予越多,我们将得到越多[3]

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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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物:美国罗斯福总统
  • 时间:1941年01月06日
  • 地点:美国第77届国会
  • 内容:
    1. 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2. 崇敬自由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
    3. 免于匮乏的自由 (freedom from want)
    4. 免于恐惧的自由 (freedom from fear)

自由软件四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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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物:史托曼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1. 自由之零(使用软件的自由):不论目的为何,有使用该软件的自由。
    2. 自由之一(研究软件的自由):有研究该软件如何运作的自由,并且得以覆写该软件来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取得该软件之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3. 自由之二(散布软件的自由):有重新散布该软件的自由,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借由散布自由软件来敦亲睦邻。
    4. 自由之三(改良软件的自由):有改善再利用该软件的自由,并且可以发表覆写版供公众使用,如此一来,整个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项,取得该软件之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开放源代码九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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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物: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1. 自由散布,免费或收费, 原著者不得要求授权费。
    2. 公开源代码, 不得有意混淆或编译成其他型式。
    3. 可修改成或衍生成其他的产品。
    4. 修改后的作品, 以继续公开源代码为原则, 或允许以修补档方式订正原软件的错误。
    5. 不得针对特定自然人或法人设限。
    6. 不得限制使用的范围。
    7. 不需重复取得授权。
    8. 不得采用适用特定软件的授权。
    9. 不能规范其他的授权。
  • 人物:Bruce Perens(是Debian第二任领导者,亦是开放源代码的创始者之一)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1.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允许获得源代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源代码散布。
    2. 源代码(Source Code):程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以随附完整源代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源代码。
    3.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源代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4. 原创作者程式源代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式码完整性。
    5.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源代码软件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
    6. 对程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7.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件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8.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式组合成一套软件,则当某一开放源代码的程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源代码的条件。
    9.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源代码软件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源代码的授权。
    10.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相对开放源代码而言,封闭源代码软件的简称。 只要源代码不容易取得,就被视为闭源软件。

违反以下任意一条,即为闭源软件:

  1.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允许获得源代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源代码散布。
  2. 源代码(Source Code):程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以随附完整源代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源代码。
  3.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源代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4. 原创作者程式源代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式码完整性。
  5.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源代码软件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
  6. 对程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7.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件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8.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式组合成一套软件,则当某一开放源代码的程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源代码的条件。
  9.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源代码软件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源代码的授权。
  10.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闭源软件,通常是在电子游戏开发中,付足够的费用即可得到部分源代码,如torque引擎,但一定是有限使用(通常为次数和不准透露),故不是开源软件。

《教堂观与市集观》[4]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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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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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书目前尚无中文版
  • 万圣节文件:于1998年10月由微软内部流出。因为时间接近万圣节,因此被称为万圣节文件。
  • 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

自由软件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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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ux 传奇:让比尔盖兹坐立难安的天才》:作者是葛林·穆迪(Glyn Moody)、译者是杜默;2001年05月07日中译。

有趣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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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群网站
  1. TOSSUG:全名是“台北开放源代码使用者社群(Taipei Open Source Software User Group,简称TOSSUG,或者土虱)”,这是目前较常去的社群。
  • 个人网站

软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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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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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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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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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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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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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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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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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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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陆群. 《傳奇與神話的戰爭:Linux VS Microsoft的愛恨情仇》.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8. ISBN 978-7-5607-3665-5. 
  2. ^ 葛林·穆迪(Glyn Moody). 《Linux 傳奇:讓比爾蓋茲坐立難安的天才》. BIG丛书. 时报文化. 2001. ISBN 957-13-3363-8. 
  3. ^ 英国彼得罗素
  4. ^ 教堂观与市集观
  5. ^ Frederick P. Brooks, Jr,《人月神话:软件专案管理之道》,台北:经济新潮社,2004年:第十一章 ISBN 9867889185
  6. ^ 相反的组合指笨拙的数据结构配上聪明的程式码
  7. ^ 以 fetchmail 为例,隐藏的秘密是指通行密码虚拟秘密是指把通行密码编码后存于设定档中。
  8. ^ 创立之初公司的名称是PC's Limited,1987年改为戴尔电脑。
  9. ^ Linux传奇,页212
  10. ^ Linux传奇,页251
  11. ^ OSDL成立于2000年,乃一非营利机构,主要目标是加速Linux在企业中的应用,它的成员包括IBM、HP及INTEL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