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贊化(?—?),字參之山西平陽府聞喜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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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西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授棗陽知縣,四年調景陵縣。秩滿,崇禎元年考選貴州道御史,劾|楊維垣反覆不忠,其疏人多傳誦之。又疏劾溫體仁居鄉居官種種不法[1]。帝意召輔臣及五府六部官庭鞠之,贊化持議抗辯侃侃,上怒,謫河南布政司照磨。八年升大理寺副,九年升禮部主客司主事,升員外,升精膳司郎中,改儀制司郎中。十年遷河南僉事,升本省督學參議,十三年升本省副使,十四年調陝西關西道左參政,駐守鳳翔,卒於官。明史黃道周嘗對莊烈帝云:贊化卓犖俊偉,可當一面。祀鄉賢[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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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長編卷之十七》:崇禎二年正月,貴州道御史任贊化糾禮部尚書溫體仁娶娼倪瑞為妾,縱娼父倪四販海通倭,為推官毛士龍捕獲,體仁懼事發,賂獄卒斃四以絕口。後體仁之妻入都,藏倪瑞別館,穢聲甚著。又門生薛貞為蘓松廵按,受崇明塩徒薛秀數千金,縱之入海為寇。又與貪官沈綜為姻婭,及綜為叛犯葉郎生事發,遂不納其女,復受萬金,乃為保護。又鄉里市肆皆受其重賄,給以燈籠,鄉人呼為燈籠鋪。又占董氏田產及投靠家人諸狀。帝怒責以褻詞穢事非告君之體,降贊化一級調外任。
  2. ^ 《聞喜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