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根柱(1952年9月),北京順義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

生平

編輯

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昌平區區長,中共昌平區委書記。2008年,任北京市政協常委,北京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2015年1月,因涉嫌違紀違法被撤銷北京市政協常委和委員資格[1]。同年2月,北京市檢察機關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佟根柱決定逮捕[2]。2015年12月30日,北京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佟根柱有期徒刑11年[3],並處罰金11萬元[4]

參考

編輯
  1. ^ 北京任免105名局级干部.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劉霞. 北京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情妇庞建贞涉受贿受审 退赃千万 -今日快讯-齐鲁晚报网. www.qlwb.com.cn.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3. ^ 北京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获刑11年 受贿1500万-新华网. news.xinhuanet.com. [2017-10-15]. 
  4. ^ 北京昌平原书记佟根柱情妇因受贿获刑5年(图)_新闻_腾讯网. news.qq.com.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3) (中文(中國大陸)). 
政黨職務
前任:
趙鳳桐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昌平區委員會書記
2006年4月—2007年12月
繼任:
關成華
政府職務
前任:
趙鳳桐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區長
2001年12月—2006年4月
繼任:
關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