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英語:Full-time),全職工作是指相對長期、穩定的工作模式,通常用正常上下班時間來劃分工作日和休息日、工作有受一定限制的特性。再多數國家指工作超過35-40小時每周。全職員工又被稱為正式員工。

各地情況 編輯

關於各地所定義的全職工作時數:

  •   臺灣,通常指每日工作滿8小時,或每周工作滿40小時。
  •   美國,通常指每周工作滿32~40小時。
  •   法國,通常指每周工作滿35小時。
  •   德國,通常指每周工作滿35~40小時。
  •   丹麥,通常指指每周工作滿37小時。
  •   冰島,通常指指每周工作滿40小時。
  •   澳洲,通常指指每周工作滿38~40小時。
  •   英國,通常指每周工作滿35小時。

一個不是責任制的全職勞工,如果工作超過時間(加班),有時會在薪水中,加計加班費。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