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捨五入修憲

1954年韓國修憲事件

四捨五入修憲,指1954年11月大韓民國憲法第2次修憲中的一次事件[1]

四捨五入修憲
韓語名稱
諺文사사오입 개헌
漢字四捨五入改憲

1954年時的大韓民國憲法規定,總統任期四年一任,可連任一次,李承晚到1956年任期屆滿不得連任,欲成為終身總統,故提出修憲。

當時有議席204席,在籍議員203人,賛成修憲135名,反對修憲60名,棄權6名、無效1名,缺席1人

當時規定修憲要有2/3議員同意才可,欠1票才夠票數通過,國會副議長崔淳周宣布修憲不獲通過,但是總統李承晚和他的自由黨用數學上的四捨五入作通過依據,稱203票的2/3是135.3333,根據四捨五入原理,即是135票,可以通過[2]

翌日,國會副議長撤回「修憲未通過」言論,反對黨議員退出國會,只有執政的自由黨在場,修憲獲通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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