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呈秀(1571年—1627年),尚書直隸薊州(今天津市薊州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歴監察御史。官至兵部尚書。見魏忠賢「直呼為親父」,天啟朝「五虎」之一,勸魏忠賢定《三朝要典》,盡除東林黨人,明人朱長祚玉鏡新譚》說「崔呈秀結交逆璫,殘害多人,其不忠不孝如梟獍,其殘害忠良如豺狼,其貪婪淫穢如狗彘」[1]崇禎初年(1628年)魏黨敗,崔呈秀於薊州梟首示眾[2]

親屬 編輯

弟崔凝秀,官浙江總兵。

子崔鐸,中順天鄉試,後革除,充軍;崔鏜,襲錦衣衛指揮使,後革除,因年幼獲釋;崔鑰,襲錦衣衛指揮僉事,後革除,因年幼獲釋。

註釋 編輯

  1. ^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猶敘功加蔭寧國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鵬,鐵券成,猶命給之,既而楊維垣疏崔呈秀,借廠臣行私。乞正兩觀之誅,主事陸澄源亦參崔呈秀,奪情為安,忍於無親。御史賈維春亦參崔呈秀,說事賣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綱廢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2. ^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時崔呈秀在蘇州,一閉目即見受刑諸臣,忽報會勘,知不免。與寵妾蕭靈犀,痛飲自縊。五十七歲矣。靈犀亦伏劍死。家貲籍沒,呈秀斬首。史載呈秀自縊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斬於薊州,在十二月也。鍾秀弟凝秀,浙江總兵,子鐸文,僅五篇即中。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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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