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焜芳(?—1643年),號九山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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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焜芳在天啓元年(1621年)中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擔任福建南平縣知縣,有政聲,升南京戶科給事中。曾上奏責斥幸閹、推崇諫臣、褒獎遺孤十多道奏疏,令小人怨恨,借事重擬,崇禎帝知道其德行,只令改擬。十一年(1638年),他疏薦黃道周惠世揚陳子壯等人,並為文震孟請恤,遭崇禎帝斥責他沽名釣譽,又因為彈劾史𡎊被攻擊,降級罷職回鄉。回鄉後他和劉宗周同修證人社,講學談經,悠然自得。

崇禎十六年(1643年),得朝廷再次起用,北上到臨清時遇上清兵,不屈被害,妻金氏赴井自殺[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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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張汝為是庠生,早卒,母親陳氏二十四歲守寡,奉養舅姑,撫育二子一女,經常午夜點燈,教女兒紡織、兒子讀書,二子張焜芳、張煜芳成年後都成進士,焜芳與女婿商周初登同榜進士,奉旨建坊旌獎節孝[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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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陰縣誌》
  2. ^ 《崇禎長編卷之十二》:崇禎元年八月己丑,旌進士張焜芳母陳氏貞節。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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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