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資本(英語:Authorised capital),即所謂的額定資本(又稱資本總額),是指公司根據章程文件的授權向股東發行的最大股本額。經股東批准,授權資本可以改變。部分授權資本可以不發行。已發行給股東的那部分授權資本被稱為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一般來說,資本稅就是依照該金額收取[1][2]。目前學界對授權資本的存廢,有支持與反對兩種立場。如英國律師會(The Law Society)的主流觀點是反對取消,認為如果取消將弊大於利[3]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和榮許. 國際貿易實務操作:進階篇.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05: 頁534. ISBN 9789571137995. 
  2. ^ 王泰允. 資本有註冊及實收之分. 經濟日報. 2002-09-07: 22版. 
  3. ^ 范健. 商事法律报告. 中信出版社. 2004: 頁204. ISBN 9787508602561. 

延伸閱讀 編輯

  • 曾炳霖:《論資本三原則在實務運作上之存在價值》(東海大學法律學系,2004年)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