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幣
新疆金幣是中華民國新疆省政府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為提高當時流通紙幣的信用,並且增加流通中的硬通貨數量而準備發行的金幣。
面對新疆日益嚴峻通貨膨脹,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5月,由時任新疆省政府主席包爾漢主持的中華民國新疆省第二次幣制改革開始進行。這次貨幣改革實行銀本位,鑄造新疆省壹圓銀幣,並發行十足兌現的銀圓票。然而新疆省壹圓銀幣是在準備不充分的情況下發行的,數量不足的銀幣,加之當時新疆時局動盪,物資匱乏且財政赤字巨大,金融無法穩定物價,使得大量持銀圓票的人們開始兌換銀圓票,最終導致了銀圓票迅速貶值。為了提高銀圓票的信用並增加流通中的硬通貨數量,新疆省政府當局在此年8月採取的措施有兩項,其一為恢復天罡銀幣[a]的流通,第二項措施便是鑄造新疆金幣[1][2]。
新疆省造幣廠最先使用黃金二十兩鑄造樣幣,面額為一錢,每一枚金幣含金量為庫平一錢。新疆金幣摻有十分之一的銅,使得金幣聲音亮且具有較好的光澤。時任新疆省財政廳廳長白文昱隨後劃撥黃金兩千兩開始鑄造金幣,並將其命名為「新疆金幣」。新疆金幣原定於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9月1日發行,並與新疆省壹圓銀幣同時在市場流通。但當時正值新疆和平解放前夕,新疆金幣最終並未發行[3]。新疆和平解放後,新疆省造幣廠將金幣上解,樣品並未留世[1][2]。
注釋
編輯- ^ 天罡銀幣是在新疆鑄造發行的一種銀幣,以兩、錢、分作為該銀幣的貨幣單位。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董慶煊; 穆淵. 新疆近二百年的货币与金融. 新疆大學出版社. 1999: 101. ISBN 7-5631-1120-4.
- ^ 2.0 2.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新疆通志·金融志》編纂委員會 (編). 新疆通志(第五十九卷)·金融志.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4: 89-90. ISBN 7-228-03203-9.
- ^ 清朝晚期和民国时期新疆铸行的金银币. 絲綢之路多媒體系列資源庫. [2021-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