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煜(?—?),中國清朝官員,於1751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他又於1749年上任台灣府新港巡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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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前任:
王如璋
台灣府新港巡檢
1749年上任
繼任:
殷世楫
前任:
包瀜
台灣府經歷
1751年上任
繼任:
吳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