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自然公園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自然公園,在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的保護地管理類別體系中可歸類為國家公園。該國自於2003年重設其自然保護地體系以來,自然公園數目已由原先的21個增至80(或81,待考)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設立自然環境保護區和特定保護區的工作,由北韓內閣負責。

妙香山自然公園

下表是朝鮮於1995至1998年間設立的自然公園:

下表是朝鮮於1995年設立的原「風景保護區」,其中之大部經於2003年轉為「自然公園」:

下表是朝鮮於2003年設立的其他自然公園:

  • 龜岩湖
  • 松岩洞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