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佺臺(1580年—1645年),仲方福建泉州府南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佺臺

大明
籍貫 福建泉州府南安縣
出生 庚辰七月初五日
逝世 順治二年
配偶 娶周氏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編輯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2],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3],獲授直隸鎮江教授,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外任廣東南韶參議,平定銅鼓嶂和九連山的流寇;再轉雲南按察使,平反普名聲羅織的冤獄[1]。後來,他調任荊西參政,制定長江賦稅,陞為湖廣右布政使,改官金衢參政,在當地修建江山橋,饑荒時賑災,人民存活;再陞任進浙江左布政使和南京光祿卿

隆武帝繼位,依然讓他擔任光祿卿,不久請求退休去世[4]

家族 編輯

曾祖李濬。祖父李楠,監生。父李應先,知州。母鄭氏,継母王氏。具慶下。弟佺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李佺臺,字仲方,泉州南安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乞教職,授鎮江教授。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南韶參議,與平銅鼓嶂及九連山寇。遷雲南按察使。普名聲獄多羅織,平反之。
  2. ^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五·選舉三》: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解元郭應響……李佺臺 應先子,丁未進士第三名
  3.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李佺臺,〇〇,詩四房,庚辰七月初五日生,南安人,丙午鄉三名,會二百二十六名,三甲一百十九名,大理寺政,戊申授鎮江府教授,庚戌升國子監助教,壬子升戶部主事,癸丑管明智草廠,甲寅管滸墅鈔關,升員外,丙辰升郎中,庚申養病,己巳起戶部郎中。曾祖濬;祖楠,國子監學正;父應先。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調荊西參政,定江賦。陞湖廣右布政使,改金衢參政,修江山橋。歲饑,振多全活。進浙江左布政使,遷南京光祿卿。紹宗即位,仍故官,未幾乞歸卒。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五·選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