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為 (軍人)
中国军人
李大為(1987年9月—2006年7月16日),是一名服役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區的軍人,在2006年中國南方水災的救災工作中殉職,被追認為「革命烈士」[1]。
李大為 | |
---|---|
出生 | 1987年9月 中國湖南省嘉禾縣 |
逝世 | 2006年7月16日 中國廣東省韶關市 | (18歲)
墓地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吉田墓園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追認) |
效命 |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共產黨 |
軍種 | 中國人民解放軍 |
服役年份 | 2004年11月-2006年7月 |
獲得勳章 | 廣東青年五四獎章(追授) |
生平
編輯李大為畢業後曾先後到廢物回收站和鑄造廠工作,後來決定參軍入伍;他在軍旅生涯中擔任過通信兵、打字員、軍事糾察等軍職,曾被評選為「優秀士兵」[2]。李大為關心新兵和傷兵,工作少有失誤,曾與同袍一起制服在餐廳鬧事的慣犯[2]。
2006年7月,強烈熱帶風暴碧利斯為粵東和粵北帶來了持續的暴雨,造成一場非常嚴重的洪災;韶關軍分區的軍人和民兵組織救災工作,李大為也請求參與災難應對[3]。7月15日,李大為和同袍來到受災村落,發現有十多名村民(包括嬰兒)被困在房屋裡;他的同袍把衝鋒舟駛至一棵大樹旁,李大為則站在衝鋒舟和房屋之間,讓85名受災村民踩著他的肩膊,走到衝鋒舟上[4]。指揮所翌日接報,得知該村落還有14名村民遇險,李大為一行人前來救援,成功營救其中12名村民;他們打算救出其餘兩人,突然有一堆木頭撞過來,衝鋒舟被浪打翻,該兩名村民捲進水裡[4]。李大為抓住一根在水上漂浮的木頭,把村民推到木頭處,自己卻被洪水捲走[4]。
此後,李大為失蹤了40多天,相關人員努力搜索他的遺體[5]。8月30日,韶關市有村民致電派出所報案,聲稱在韶關市犁市鎮發現一具穿救生衣和迷彩服的屍體;派出所派遣2名民警前往核查,其後證實該具遺體屬於李大為[5]。廣東省軍區決定把李大為追認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向他追記一等功,而中國共青團有關方面亦向他追授「青年五四獎章」;李大為也被追封「革命烈士」[6]和「捨身為民好戰士」的稱號[7]。獲救村民集體向李大為的母親下跪致謝[8];湞江區建了一所以李大為命名的學校,李大為紀念館和紀念亭也分別落成[7]。
參考文獻
編輯- ^ 李智敏 (編); 孔博. 广东追认抗洪英雄李大为等四人为革命烈士. 新華網. 2006-08-08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10).
- ^ 2.0 2.1 追记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英雄战士李大为. 中國共產黨新聞. 2006-09-11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6-29).
- ^ 鏖战“碧利斯” 子弟兵舍命救人. 中國青年報. 2006-07-21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4.0 4.1 4.2 若石. 19岁他用生命践行入党誓言. 南方雜誌. 2006-08-11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5.0 5.1 劉韻 (編); 潘文敏; 侯玉魁. 抗洪英雄李大为遗骨找到. 新華網. 2006-08-31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夏衡. 韶关军分区官兵国庆前夕专程赴深为抗洪英雄李大为烈士扫墓. 深圳市民政局. 2007-09-21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7.0 7.1 舍身为民好战士李大为. 韶關國防教育網. 2010-09-15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
- ^ 获救村民跪谢英雄大为的母亲. 廣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007-12-13 [2015-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