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玄(?—?),字玄之,號福愛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福建鄉試舉人,就任昌平教諭,天啓元年聘考秦中,多得名士。二年(1622年)壬戌科成進士[1]。授四川富順知縣,縣田賦、徭役、郵傳種種害民,玄至,不顧謗訕,力清諸弊,以不能曲事上官,改順天教授,轉國子監助教,晉戶部主事,監兌江西。漕事以辨,屏絕一切輿輓之饋。既還部,以郎中榷餉山海關,禁卻例羨,吏不得索一錢。崇禎五年(1632年)擢知彰德府,次年降大理寺副,遷寺正,轉工部郎中,降寧波通判,嘗攝郡符,寬和為政,事務便民,民共歌之。秩滿三年,卒於官。著有《梵聲室文集》,僉事王思任為之序,都憲劉宗周狀其行[2]

家族 編輯

父林安楠,以子玄贈主事。叔林安禎,字吉甫,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官監利知縣。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林玄,福愛,書一房,乙酉六月初一日生。莆田人,丙午十三名,會六十七名,三甲一百二十七名。口部政,本年授富順知縣,甲子本省同考,丁卯補順天府儒學教授,升國子監助教,戊辰升北戶部陝西司主事,庚午升郎中,山海管餉,壬申升彰德知府,癸酉降大理寺右寺副,升左寺正,甲戌升都水司郎中,乙亥降寧波府通判。
  2. ^ 《興化府莆田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