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彥楷(1875年—1970年1月27日)字武曾,又作伯躬,晚年更名回族江蘇省宜興市周鐵橋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社會活動家[1][2][3]

沙彥楷近照

生平 編輯

沙彥楷幼讀私塾清朝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中秀才,次年中舉人宣統二年(1910年)自京師法律學堂畢業,納款候補浙江監使。1911年辛亥革命後,歷任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庭推事兼民事庭長,北京地方審判廳推事、兼署民事庭長。1918年,調任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兼任庭長。民國11年(1922年)8月任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眾議院議員,後為反對曹錕賄選而棄職來到上海定居。1925年,與沈鈞儒共同設上海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1936年,蔣介石下令逮捕沈鈞儒等救國會七君子後,沙彥楷親往探監,參與營救[1][2][3]

日軍攻占上海後,沙彥楷回到家鄉著書立說。70歲自述詩云:「歲寒共飽冬心在,何恨何求更慍窮。」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回上海繼續任律師。其間多次會晤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來,積極投身民主運動。沙彥楷曾經組建中國民主社會黨革新委員會,任副主席、代理主席職。1949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任中央委員[1][2][3]

1949年9月,沙彥楷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沙彥楷從事司法、民族、伊斯蘭教工作,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顧問、委員,華東軍政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委員,民盟第一至三屆中央委員,上海市回民文化協進會主任、上海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伊斯蘭教協會主任。沙彥楷是第二至四屆全國政協委員。1959年4月,沙彥楷將珍藏多年的明代運河全圖1卷捐給國家,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嘉獎[1][2][3]

1970年1月27日,沙彥楷在上海逝世。

著作 編輯

  • 水利專著:《三江四考》、《南江入太湖故道考》
  • 文史研究著作:《陶淵明集注補證》、《洪亮吉傳》、《雜憶曹錕賄選》
  • 書法篆刻專著:《遲翁論書》10篇、《霜鳴金石考跋》[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沙彦楷. 伊斯蘭之光. 2009-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2. ^ 2.0 2.1 2.2 2.3 上海民族志 下卷 第十一章人物 沙彦楷(1875~1970). 上海通. [2017-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7). 
  3. ^ 3.0 3.1 3.2 3.3 沙彦楷. 華夏經緯網. 2003-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