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汝達(1520年—1590年),德明北潭江西進賢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熊汝達
大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貫江西南昌府進賢縣
出生十一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閔氏
親屬(子)熊士威、熊士弼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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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鄉試第七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登甲辰科二甲進士,初授刑部主事,升刑部郎中,三十四年十二月恤刑浙江。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擔任泉州府知府。後升任四川副使,歴廣東右布政,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進左布政,三年九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廣東,四年三月以原官提督軍務巡撫浙江,五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七月改南兵部,十一月改工部右侍郎。

神宗即位,負責提督明昭陵工程,萬曆元年(1573年)八月以以父老乞休。二年七月因昭陵裬恩門殿等處磚石沉陷,被問責,令冠帶閑住。

萬曆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復工部右侍郎,八月升刑部左侍郎,九月官至南京右都御史[1],十一月以前督工昭陵損陷,復被戶科給事中徐三畏彈劾,著冠帶閒住。所著有《讀書札記》、《知驚録》、《糓堂或問》、《弋蟲集》、《觀物稾》[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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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熊恕民。祖父熊懷道。父熊譽。母萬氏,継母魏氏、朱氏。重慶下。兄熊沾。弟愈奇、汪、洋、激、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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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學曾等,《晉江縣誌》(卷34):熊汝達,號北潭,進賢人。嘉靖甲辰進士,三十五年以刑部郎中守泉。英敏明達,果敢擔負。下車以「十四不要」頒行七邑,所禁皆害身家,累政治之事。仰西山懿範,扁其堂曰「仰真」。談利者建鹽坵抽分之議,汝達謂宜藏富於民。亡賴托鋪甲名色,承符七屬,凌鑠官吏,需索里甲,立革除之。上官百需騖至,以時艱民貧為請,語寓箴規。台察至,屬官被誣者,力為解救;以飛語被污者,白之。郡飢,亡賴民鼓眾強糴,即下令大發倉廩以平米價。倭夷由海岸突犯安平,延惠、南二縣,侵逼郡城,降服登陴,多方御卻。城中有奸徒,謀為賊內應者,以計擒除之。仍出公帑,賑民貧乏,奸徒帖息。督撫提客兵萬餘戍郡,糧餉、犒給、器械,百凡峻促,從容支應,多從節省。有所不便,輒持檄入白,必得請乃已。鞫獄得情,多從輕典。摧抑勢豪,無所假借,郡人欣服。丁巳端午,民廛被火,向火叩首,即反風滅火。冬,馬騮祟作,牒城隍驅之,旋即廓清。糧料聽民自輸,贖金絲毫不染。政暇與諸生講論經理,亹亹忘倦,多所發明。秋闈校文,得人尤盛。奏最,遷擢去。民祠祀之。祠在郡東門外,碑記謂其「政尚精嚴,功多御捍」。歷官南京右都御史。舊志,參《林次崖文集》。」
  2. ^ 《江西通志》:熊汝達字德明,進賢人。嘉靖進士,除刑部主事,歴泉州知府,歳己未,倭逼泉州,悉力捍禦,與士卒為伍,夜分披甲不釋,相持月餘寇去,泉人德之,為立生祠。遷四川副使,歴廣東左布政,擢右副都御史、廵撫廣東,改浙江,轉工部右侍郎。清約無改素風,尋乞歸飬,時年已望六。孺慕夔,封君色稍不和,則長跽請,不命之起不敢起。析宦橐以遺二弟,又數年起刑部左侍郎,尋遷右都御史,掌南京都察院,甫任復以事被劾歸。所著有《讀書札記》、《知驚録》、《糓堂或問》、《弋蟲集》、《觀物稾》。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官銜
前任:
童漢臣
泉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五年-嘉靖四十年
繼任:
孔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