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Particular Transfer的縮寫,意思為特別轉讓

1999年7月9日滬深交易所開始對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而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這給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合法流通渠道。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PT字樣。首批PT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PT渝太白等4隻。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以下區別:

  • 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
  • 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跌幅沒有限制,但漲幅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5%,
  • 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
  • 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專欄在次日公告

2001年11月30日證監會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後,深滬交易所於2002年1月1日取消了特別轉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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