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准、狠文革名詞,意謂穩健、準確、堅決。原指技藝分寸和火候上的掌握、拿捏,後引申為借指鎮壓反革命分子的方針,文革時已被推廣為打擊一切反革命、刑事犯罪分子、運動對象的指導方針。在當代偶爾被使用,淡化恢復原意。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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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毛澤東制定了「對鎮壓反革命分子,請注意打得穩,打得准,打得狠」的方針。打得穩,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殺錯;打得狠,就是要堅決地殺掉一切應殺的反動分子。後來被類推為指導一切運動的打擊、鎮壓工作的方針。比如,普遍用於反右、清理階級隊伍等。

但在實際運用里,對「打得狠」過分強調。成為了政治上的大是大非,站在哪一邊、必須旗幟鮮明的立場問題。

在這種思維慣性指導下,公安工作和政治運動對打擊對象的處理,一般情況都偏於嚴厲,時常「嚴打」、「從重從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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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人民日報》,該詞條1960年代出現的頻次達到71.48%,1968年占48.85%, 1969年占20.66%。而這兩年正是批清運動如火如荼的時間。
  • 新華社,《濟南汽車製造總廠革委會在清理階級隊伍中 用毛主席的政策武裝革命群眾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人民日報》1969年2月10日。
  • 徐來,《最高法院部署今年後五個月「嚴打」整治鬥爭 依法從重從快 穩准狠打擊犯罪》, 《法制日報》2001年7月31日。